第五十四章(1/2)
三个人进了电脑城,四下看了看,没有找到封临,便决定在这里等一会儿封临。
刚巧一进门便是水果机的柜台,沈茉语便漫不经心地走了过去,看了看柜台上摆放的样机。
说起来,这水果机样子倒是挺好看的,不过由于系统的原因,对于沈茉语来说,不是特别的实用,所以沈茉语压根就没打算买水果机。
一个小伙子过来招呼沈茉语,“小姐想买电脑吗?”
沈茉语淡淡地道:“我随便看看,你不用招呼我了。”
就在这时,她身后突然响起一个阴阳怪气的嗓音。
“你不用招呼她了,她买不起的!”
沈茉语和方璃不约而同地转过身,就见到一个身形高挑的女生站在那里,正在用讥诮的眼神看着她们两个。
这女生身上穿着一件红色的及膝羊绒大衣,头上戴着红色的小檐礼帽,手中拎着一个黑色的普拉达包包。
她神态高傲地站在那里,在她身后,还跟着一个拎着公文包的职业女性。
沈茉语看到这个女生,只觉得一团火气撞了上来,简直都恨不得扑上去把这个女生给掐死。
说起这个女生,名叫孙倩,是沈茉语的死对头,也是她,前世找人打断沈茉语的腿,打死的方璃。
看到她,方璃本能地瑟缩了一下,然后躲到沈茉语的身后。
沈茉语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背,示意她别怕。
如果孙倩没有带着那些小混混,她们根本就无须害怕的。
一旁,君子阑看到二人的反应,凄冷的眸子顿时眯了眯,但是他没吭声,也没说话,只是站在不远处的一个卖移动硬盘的柜台跟前,漫不经心地看着热闹。
两年半以前,他因为太过冲动,闯下大祸,不止害得他和方璃被迫分开,也险些害得君家覆灭。
如今,他已经吸收了教训,以后做事不会再那么冲动了。
就算是为了他和方璃的未来,他也不会那么冲动了。
“原来是你呀!”沈茉语冷哼了一声。“可真是巧!”
“是挺巧的,怎么?想买电脑啊?”孙倩走到沈茉语面前。“我听说沈氏都要破产了,你还有钱买电脑?水果机可是很贵的呢!你买得起吗?”
“我买不买电脑,买得起买不起,跟你有什么关系?”沈茉语冷笑着道。“用你咸吃萝卜淡操心?”
孙倩不由得发出一声轻笑,“沈茉语,你若是买不起电脑明说,说不定我高兴了,可以赊给你一台!”
沈茉语闻言,忍不住轻轻地皱了皱眉头,“你什么意思?”
“没什么意思!”孙倩呵呵笑着,露出一个得意的表情。“我就是想告诉你,这家店是我家的。我妈已经把这家店交给我来管理了,我现在就是这家店的老板。”
“哦?”沈茉语闻言,不由得露出同情的眼神。“难怪大过年的,你这店都没生意,原来这店是你的呀。”
“谁说我没生意,我的生意好着呢!”孙倩恼火地道。
“我没看出来!”沈茉语淡淡地道。
就在这时,封临和南宫鸢两个打外边走了进来。
他们两个一眼便看到了沈茉语和方璃,二人大步走了过来。
封临一身黑色的骑士装,背后背着一个电脑包,整个人看起来又帅又酷。
南宫鸢则是一袭中规中矩的深蓝色及膝羊绒大衣,看起来仍然跟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子似的,他本想给人个成熟稳重的感觉,但是看起来却不是那么回事。
封临踩着厚厚的马克靴,来到沈茉语面前,笑着开口道:“抱歉,我们来晚了!子阑呢?”
“这呢!”君子阑打着呵欠晃悠过来。“你俩怎么才来?”
“车子没油了,半路上找加油站转了一圈。”封临开口道。
他话音刚落,就见一只做了美甲的手伸了过来,淡青色的指甲油上点了一朵小白花,倒是挺好看。
“你好,我叫孙倩,是沈茉语的同学,认识一下吧。”
封临瞥了她一眼,皱了皱眉头,随后扭脸看向沈茉语。
沈茉语干笑了一声,如果她看不出孙倩这是看上封临了,那她就白重生了。
她抬步向前走去,“我们走吧!”
封临马上跟上她的脚步,“爵说你想买电脑,不知道你的预算是多少?打算做什么用呢?”
沈茉语扭脸看了看孙倩的方向,见她气得在那里直跺脚,不由得勾着嘴角笑了笑,能把孙倩气到,也真是难得。
她扭回脸,嘴角噙着那么得逞的浅笑,开口道:“我只是想买台笔记本电脑凑合用一下的,本来不想麻烦你们,是欧阳爵一定要给你打电话。”
“没事,不麻烦的,攒电脑嘛,我的强项,不过笔记本电脑的寿命也就是两年,而且还要经常除尘。所以,我建议你还是买一个台式电脑……”封临根据自己多年玩电脑的经验给了沈茉语一个建议。
沈茉语犹豫道:“你说的我都懂,但是我现在已经高三了,还有几个月就高考了,等我考上大学,就要离开t市,若是买了台式电脑,拆来拆去的太麻烦,携带也不方便。所以我想先买一台笔记本应急,等我考上大学,稳定下来,再买台式机。”
封临赞同地点了点头,“这样也行,那你有没有中意的牌子?预算又是多少?”
“预算的话……一万以下吧!”沈茉语斟酌道。“既然只能用个两三年,也没有必要买太好的!至于牌子,我不太了解,你帮我推荐一个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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