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六章 我叫林木森(1/2)
市陈峤镇的一家大酒店顶楼阳台。
击杀了竹鼠之后,林天冢干了件浑事。
那晚喝了酒之后,林天冢竟然去找落欣和叶惜君告白了,本以为相处这么久,两人对自己也有点意思,结果很可惜,他被一句“我暂时还不习惯和你在一起”给拒绝了。
爱从来不是什么习惯不习惯,第一眼,满意彼此,而后在漫长的时间中渐渐磨合,让双方的节奏变成相同。
或许落欣和叶惜君心中对林天冢有那么一点意思,但林天冢却不是个喜欢拿自己热脸去贴别人冷屁股的人,就好像一男一女出去吃饭,男的竭尽全力说着各种事情想得到女方的回应,但女方却是犹如一块硬石,自动隔绝了各种声音,这种气氛着实尴尬,所以,为了避免尴尬,林天冢决定和众人分开。
在来的路上,林天冢已经打电话给了血龙局的冯芳,让她派人来接落欣、陈留香等人,毕竟众人之中,萧香菱和陈留香乃是异能者,相信血龙局肯定会欣然抽出一部分的人手来接众人前往“龙扬”曙光城。
顶楼门口,林天冢背对着众人,用有些嘶哑的声音说道:“你们......到了那边就好好过”
“老......”
陈留香开口欲挽留林天冢,不过林天冢说完之后便径直的离开了,残留在众人眼中的是那抹孤单的背影。
“嘿嘿嘿,小子,大道的巅峰向来都是孤独的,没了这些牵绊,你方能走至巅峰”脑海中,无天出声劝慰道。
无天不习惯用什么矫情的言词,所以虽然有心安慰林天冢但却只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。
“闭嘴”
林天冢冷着双眸,嘶哑的怒吼了一声,而后默默的给自己点上了一根烟。
在林天冢怒吼的瞬间,无天竟是感觉到自己这缕残魂受到了一股强大的冲击,差点使得他这缕残魂不保。
“精神动荡?”无天心中暗道。
作为一缕附着在他人体内的残魂,若是宿主精神世界动荡或奔溃,他这缕残魂便会受到难以言明的冲击,甚至会被抹杀,他根本就想不到林天冢竟然会被这么一件小事给打击成这样,因为这种事在他眼里实在太稀松平常了,女人在他眼里从来只是玩物,至于兄弟之情......那是个什么玩意儿,兄弟只是一个在今后某个时刻会在你背后捅你一刀的存在而已,情和义在他眼中根本就是个一文不值的玩意儿,人和人之间,有的只是利用关系。
“唉......”
无天心中发出一声长叹,他对林天冢已经失望了,有这么一个宿主,那可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。
回到酒店外,林天冢上了杨敬铁改造的那辆改装车,而后一脚油门踩到底,疯狂的飙起了车,他需要发泄。
......
龙扬曙光城,z区一座破旧二层平房的楼顶,一个双眸无神的年轻男人正躺在一张竹椅上,愣愣的看着数里外的高楼大厦。
曙光城相较于城外的那些沦陷区,的确是天堂般的存在,至少没有丧尸的威胁,但实际上,对于某些人而言,天堂和地狱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。
曙光城分为26个区,a区至z区,越往后的区,越发的落后,甚至连食物都只能吃别人剩下的。
而这个双眸无神的年轻男人就是我,林木森。
或许你们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我的随意,生的随意,活的也随意。
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,从记事起,我认识的唯一一个人就是老乞丐,以前我还以为他是我的父亲,后来才发现年纪差的太大,他顶多算是我的养爷而不是养父。
在以前,我每天和老乞丐在各个城市里讨饭吃,讨着讨着,我们就来到了hz,这是个大城市,地方好,有活力,满街的大学生,跟他们讨钱是最好讨的,所以我和老乞丐在这里过的是最安逸的,饭能吃饱,也能吃好。
在我十岁的时候,老乞丐病死了,他留给我唯一的遗产就是一起讨饭积攒下来的两千多块钱,这可是一笔巨大的遗产,但在老乞丐入土三天后,这笔遗产就被住在隔壁垃圾区的王狗蛋给抢走了。
这个王八蛋不仅抢走了老乞丐留给我的遗产,还差点杀了我,他用块石头敲了我的脑袋,把我敲的脑袋不停流血,他以为我死了,抢了钱就跑路了,可能是去其他地方继续乞讨去了吧,但是小爷我命硬,晕了三天之后,硬是让把自己的命从阎王龟孙那里给拽了回来。
小爷既然死过一次,对死也就没什么好害怕的了,反正都是贱命一条,早点死兴许还能投个好胎,所以当时我虽然只有十岁,但做事却是相当的狠。
王狗蛋抢了我的钱跑路了,我不可能再找到他,所以为了活下去,我也只能去抢别人的钱。
我很聪明,不找那些年轻力壮的人下手,因为我知道我就算拼命也不可能干的过他们,所以我专门找那些老乞丐下手。
乞丐有乞丐的窝,这些窝我都知道,所以我很清楚那些老乞丐都住在哪里,他们全都住在更加肮脏的垃圾站,或是即将重建而被拆的几乎要崩塌的旧区。
我专门挑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做事,那个时候是所有人睡的最熟的点。
我第一个下手的目标就是一个爱喝酒的老乞丐,他很会讨钱,仗着自己老迈,总是装可怜,但每次都能得到不少钱。
他下班的点比那些上班族要早,因为他清楚那些忙碌了一天的上班族是不可能给他扔钱的,所以他总会在那些上班族下班前半个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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