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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番外篇2——第16~25回文言文经典名篇释义(1/5)

第十六回《缁衣》

原文:

缁衣之宜兮,敝,予又改为兮。适子之馆兮,还,予授子之粲兮。

缁衣之好兮,敝,予又改造兮。适子之馆兮,还,予授子之粲兮。

缁衣之蓆兮,敝,予又改作兮。适子之馆兮,还,予授子之粲兮。

翻译:

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得体,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衣衫。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,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晚餐。

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美好,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袍。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,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菜肴。

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舒展,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衫。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,等他回家来我端上一桌丰盛的好饭。

文学鉴赏:

这首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,因此,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,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。当代不少学者认为,这是一首赠衣诗。诗中“予”的身份,看来像是穿缁衣的人之妻妾。孔颖达《毛诗正义》说:“卿士旦朝于王,服皮弁,不服缁衣。退适治事之馆,释皮弁而服(缁衣),以听其所朝之政也。”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(古称私朝),要穿上黑色朝服。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,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,如何称身,称颂之词无以复加。她又一而再,再而三地表示: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,我将再为你做新的。还再三叮嘱: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,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衣,真是一往而情深。表面上看来,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衣,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。

全诗共三章,直叙其事,属赋体,采用的是《诗经》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。诗中形容缁衣之合身,虽用了三个形容词:“宜”、“好”、“席”,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,无非是说,好得不能再好;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衣,也用了三个动词:“改为”、“改造”、“改作”,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,只是变换语气而已。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。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,一唱而三叹,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。

《天作》·颂第五篇

原文:

天作高山,大王荒之。彼作矣,文王康之。彼徂矣,岐有夷之行。子孙保之。

翻译:

高耸的岐山自然天成,创业的大王苦心经营。荒山变成了良田沃野,文王来继承欣欣向荣。他率领民众云集岐山,阔步行进在康庄大道,为子孙创造锦绣前程。

小说中的《天作》,为改编诗文。

文学鉴赏:

对于周人来说,岐山是一圣地:“周之兴也,鸑鷟(yuèzhuó即凤凰)鸣于岐山。”(《国语·周语》)周人一系传至古公亶父,居于豳地,“薰育戎狄攻之,欲得财物,予之;已复攻,欲得地与民。民皆怒,欲战。古公曰:‘有民立君,将以利之。今戎狄所为攻战,以吾地与民。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?民欲以我故战,杀人父子而君之,予不忍为。’乃与私属去豳,度漆、沮。豳人举国扶老携弱,尽复归古公于岐下。及他旁国闻古公仁,亦多归之。”(《史记·周本纪》)古公之前,后稷、公刘二位也是功勋卓著,《国语》之所以取岐山为周人兴起的圣地,似是极度推崇古公之仁,从上引文可见,古公不仅仁爱本族,而且推仁爱于一再侵犯于己的异族,自然更是难能可贵,因而也更具备后世儒家所定的圣人品格。

《天作》是周颂中少有的提及具体地点的作品(另一篇是《潜》),它写出了岐山。《毛序》说它是“祀先王先公”,朱熹《诗集传》则指为“祭大王之诗”,都认为祭祀的对象是人。姚际恒《诗经通论》引季明德语,认为是“岐山之祭”,即《天作》的祭祀对象是岐山。其实,岐山是古公至文王历代周主开创经营的根据地,其后的伐商灭纣便是在此积蓄了力量。《天作》这首诗,应该既是祭圣地,同时又是祭开创经营圣地的贤明君主的。由于岐山之业为古公开创,而文王后来由此迁都于丰,故《天作》应是在岐山对古公至文王历代君主进行祭祀的诗。至于行祭之人,则非文王的继承人武王莫属。

“天作高山”,强调上天赐予岐山这块圣地。周人重视天赐,视为吉祥,连婚娶亦是如此:“文王初载,天作之合。”(《大雅·大明》)天赐岐山之后,在这根据地上积蓄力量尚须人为,诗中便主要写这一过程。之所以仅取大王、文王二人,主要是因为他们确实是岐山九世周主最杰出的代表。灭商虽然完成于武王,但文王之时已显示出周将代商的必然趋势,纣王囚文王于羑里,只能延缓而无法阻遏这一历史发展。岐山圣地经营到文王之世,已为武王积蓄了足以灭商的雄厚实力,包括姜尚这样足以辅成伟业的贤臣。“岐有夷之行”,分明是先王开创的一条通向胜利之路。

将对圣地、圣人的歌颂融为一体,着力描写积蓄力量的进程,揭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,《天作》一诗,便如大河滔滔,飞流直泻,既显庄严,又富气势。短短七句,有如此艺术效果,可见诗歌作者的非凡手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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